首页

哈尔滨新闻网

新闻报道
图片新闻
基层动态
视频播报

即日起严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曲晨辰 2018-12-15 08:17

  冰城版“禁燃令”已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政府部门制定并出台了“禁燃”方案。随着节日的临近,公安部门也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

  昨日,市公安局发布了《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即日起,哈市警方将严查非法零售点私自销售、严查私自存放、严查非法运输、严查个人私买、严查违规燃放。路口设卡堵截,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从本月1日开始,哈市在四环合围等区域,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哈市警方将按照 “五查”工作原则及措施,加大重要路口设卡堵截、巡逻盘查和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携带、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同时,公安机关将协调各区政府按照“保卫干部管住单位、街道干部管住社区、居委会(村屯)管住楼院、物业公司管住小区、治保力量管住楼门、志愿者管住道路”的“六个管住”标准,在小年、除夕、初一、初五、初七、正月十五等日期,重点实行禁放管控措施,严格贯彻“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的“五个明确”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

  据介绍,在哈市四环合围区域以及部分城区实行全年全时段的烟花爆竹禁放决定,既是全市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现实需要。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视情奖励。

  举报电话:110。

版权所有:哈尔滨新闻网
备案编号:黑ICP010010-2     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