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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河边放烟花被罚500元

责任编辑:曲晨辰 2019-02-22 07:33

在外县过年剩了盒烟花没放,返哈过元宵节喝点酒竟心怀侥幸跑到马家沟河边燃放,结果被民警迅速锁定,罚款500元。

19日正月十五元宵节19时20分许,南岗公安分局革新街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辖区马家沟河沿线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警方经调取沿街监控录像、询问走访周边群众排查,于20日12时许锁定燃放烟花行为人车辆,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将违法行为人邢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邢某对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

据邢某交代,他春节是在巴彦县过的,在当地买了一些爆竹烟花燃放,剩下一盒礼花放在车里。正月十五当晚,他和妻子张某到亲属家聚餐,酒后回家时,邢某想起其车辆后备厢内剩下的一盒礼花,借着酒劲想放完回家,妻子张某劝他不要放,但他不听,抱着侥幸心态在马家沟河边将烟花点燃,然后沿马家沟河散步回家。

日前,革新街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邢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邢某本人也非常后悔,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今后一定不再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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